北京12月20日电 (记者 李京泽 梁晓辉)噪声污染防治法草案二审稿20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针对有的常委委员、部门、地方和社会公众建议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优化处罚措施,草案二审稿加大对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等社会生活噪音违法行为的处罚,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两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草案二审稿规定,对一些社会生活噪声违法行为,先进行说服教育,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予以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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